| 明年市政府将试点补贴残疾人购买居家服务 |
| 发布时间:2008-11-19 14:53:54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侯莎莎 |
明年起,本市将试点补贴残疾人购买居家服务工作。另外,符合城市廉租住房补助条件的残疾人,将有望享受优惠政策。日前,市政府残工委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专题会议,对下一步工作安排提出了建议。副市长丁向阳出席并讲话。
根据会议精神,本市将建立重度残疾人机构托养补贴制度、无业无保障精神残疾人免费服用基本药物制度。另外,明年起,本市将试点居家助残服务补贴工作,由政府出资给予残疾人一定补贴,用于购买家庭助残服务。残疾人特殊医疗康复项目也将逐步纳入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和服务范围。
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方面,对符合城市廉租住房补助条件的残疾人,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老旧房改造。对于已缴纳社会保险但需要延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而又交费困难的超龄残疾职工给予补助。提高对个体就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要将在社区和家庭从事职业康复劳动的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险范围。
在促进残疾人教育、就业方面,要建设远郊区县全日制特殊教育学校,建立重度、多重等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制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单位招用失业残疾人。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业、民俗旅游业和多种经营。
另外,会议提出,要积极搭建残疾人社区服务平台,到2010年,全市每个街道、乡镇要建设一个温馨家园。
丁向阳要求,在残疾人工作中,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四个就(救)”和无障碍及服务工作,即残疾人就医、就学、就业、救助、无障碍和服务工作。丁向阳提出了以下几个目标:就医,一个都不能丢,要全覆盖,包括残疾孩子和残疾人家庭;就学,一个也不能少,特殊情况下,教委要送教上门;就业需求,有一个,满足一个;救助,一个都不能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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